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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刘兴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刘兴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保监人〔2010〕25号)
辽宁正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刘兴同志为辽宁正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请示》(辽正发〔2009〕2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刘兴基本符合辽宁正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刘兴的任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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