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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交强险检查单证及标志管理,承保管理,理赔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财务核算费用分摊,准备金评估,手续费支付和费用等问题;商业车险检查条款费率执行,应收保费,手续费支付,批单退费,理赔、费用和信息系统管理等问题;大型商业保险项目检查纯风险损失率表和危险单位划分指引的落实,大型商业保险项目投标管理,共保和再保险安排等情况。

  2、寿险领域:重点检查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业务合规性和财务数据真实性。

  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检查包括对单证及印鉴管理,审计监督,营销员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检查;业务合规性和财务数据真实性包括对销售误导,违规开展银行保险业务,违规开展意外险业务,违规支付佣金、手续费,违规开展团体寿险业务,违规开展个险业务等六个方面问题进行系统性检查。

  3、中介领域:重点检查保险兼业、专业中介机构以虚开发票、参与制造虚假批退或假赔案等方式为保险机构套取费用;保险营销员以及保险兼业、专业中介机构欺诈误导、挪用侵占保费;保险兼业、专业中介机构违规索要高额手续费,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统计信息领域:重点检查保险公司统计内控制度、保险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及保险统计数据质量。包括:保险公司统计内控制度,保险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机构建设情况,组织统计业务培训的情况,统计信息系统的完备性和安全性情况,统计指标的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

  5、财会领域:对保险中介机构缴纳监管费情况依法进行检查。

  (二)在完善监管制度方面

  检查只是手段,处罚不是目的,制度完善是根本。为此,要加强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的研究,认真查找产生违法违规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制度性缺陷,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把有关堵塞漏洞、化解风险、防微杜渐的监管要求上升为监管政策和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强化现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

  四、整规工作安排

  本次整规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阶段

  时间:2008年3月

  内容:广东保监局成立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学习领会国务院和保监会有关整规工作要求,结合广东保险市场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整规工作方案,并部署整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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