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3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 则
l.1 编制目的
l.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事件分级
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2.2 重大事件(Ⅱ级)
2.3 较大事件(Ⅲ级)
2.4 一般事件(Ⅳ级)
3 组织体系
3.1 救援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职责
3.2 专家组
3.3 救援机构
3.4 现场救援指挥部
4 应急反应和终止
4.1 应急反应原则
4.2 分级反应
4.3 现场救援及指挥
5 救援保障
5.1 信息保障
5.2 急救网络保障
5.3 应急队伍保障
5.4 应急物资保障
5.5 救援经费保障
5.6 交通运输保障
6 公众参与
7 附 则
7.1 责任与奖惩
7.2 预案制定与修订
7.3 预案实施
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不断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