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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意见》的通知


  4、提高价格监测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落实各项应急监测预警措施,移动预警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完善台风、洪涝、暴雪等自然灾害应急监测响应机制,做好突发自然灾害应急价格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监测质量管理,贯彻好国家、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价格监测信息,确保价格监测质量继续全国领先。

  二、创新思路,挖掘价格监测的深度

  5、继续推进价格预警指标定量研究。认真总结2009年价格预警定量指标研究进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选择部分相对成熟的预警定量指标研究成果,组织开展内部预警试点空转,在实践中检验、完善。

  6、建立价格预警重点监测点。以粮油、肉禽蛋、化肥等品种为主,以经营规模大、品种多、影响力大、辐射能力强的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生产企业为重点,结合国家实时价格应急监测系统,设立价格预警重点监测点。

  三、紧扣中心,密切与价格管理的联系

  7、推进政策调整监测反馈机制建设。2010年,资源价格改革将进一步深化,部分政府管理的民生价格面临调整。要建立健全政策调整前后的价格监测制度,充分发挥监测部门网络广、反应快、信息准的优势,主动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将政策实施前后的市场情况、舆论反响及社会预期等反馈给业务部门,推动政策完善,服务价格决策。

  8、准确把握宏观价格形势。密切关注“三大需求、三大产业、三大收入”以及货币供应量、汇率等宏观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分析市场总供求平衡状况,从总体和结构上把握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化的主导因素,准确预判价格趋势,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加强与统计、城调、发改、农业、商务等部门的联系,掌握影响价格变动的深层次原因。将微观价格变动融入宏观价格分析,全力做好CPI、PPI运行情况分析,不断增强价格形势分析的前瞻性。

  9、定期评估重要商品价格运行态势。在分析重要商品零售环节价格变动时,重视收购、出厂、批发等上游环节价格变动趋势;在分析本地市场价格时,关注国内、国际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在分析现货市场时,跟踪期货市场的先导作用。继续按月、季、半年、年形成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报告。

  10、提高调查研究质量。围绕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收集第一手资料,科学分析加工,形成数据准确、情况翔实、预测科学、建议可行的调研报告。采取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形式,结合问卷调查、专家分析,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得出客观、科学的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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