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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价监[2010]52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现将《2010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0年二月五日

2010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意见

  2010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江苏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9号令)的要求,紧贴政府经济工作中心,紧跟市场价格形势变化,紧密围绕提升价格预警能力的工作重点,强化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分析,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更加注重增强监测预警机制的灵敏性、准确性,更加注重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的融合,更加注重放大价格监测的社会效益,为稳定价格总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优质服务。

  2010年,全省价格监测的重点工作是:积极推进“三项创新”,全力做好“三个服务”。即推进价格预警机制建设,服务好宏观调控;推进政策调整监测反馈机制建设,服务好价格监管;推进“货比三家”等民生价格信息公布,服务好社会群众。

  一、再接再厉,拓展价格监测的广度

  1、扩大价格监测的覆盖面。完善省第二批监测制度内容,增加群众关注的热点服务价格监测,积极开展经济适用房、医疗、教育服务收费价格监测。完善毗邻省市重要商品价格情况通报与交流制度,定期汇总交流华东地区主要农产品、农资、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继续加强期货价格监测,完善农资出厂价格与主要农资原料价格监测。

  2、抓好市场“活情况”的调查巡视。注意收集媒体及互联网信息,密切关注这些渠道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分析报告。逐步建立社会信息员队伍,多渠道获取信息。以大型生产、批发、零售企业为重点,调查巡视市场供应、成本、销售、库存以及市场反映、市场预期等。

  3、密切监测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强化重要商品与市场敏感商品价格监测,关注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准确把握价格变动趋势,及时预警预报。继续加强生猪价格监测,准确测算猪粮比价,服务生猪价格调控。做好夏秋粮、棉花等重要农产品收购期、化肥等重要农资使用旺季的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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