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文化和社会发展科。

  提出文化和社会发展战略,汇总编制文化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测分析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文化和社会事业产业化,协调人口、人力资源、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政法、民政等方面发展政策;组织编制全市人口计划、“农转非”计划;负责文化和社会发展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上报工作。

  (九)项目促进科(项目稽察办公室)。

  负责编制我市重大项目年度计划;建立、管理重大项目数据库;建立重大项目预报、预警监测信息系统;全市重大项目的有关统计工作;定期汇报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拟订全市重大项目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重大项目规划和年度前期计划;重大项目的储备、培育工作;对重点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项目审批程序、勘察设计和开工条件等前期工作进行稽察;对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投资效益进行后评价;对稽察中发现重大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十)金融科。

  负责研究分析地方金融形势、金融运行情况,负责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管理发展金融产业专项激励资金,统筹协调和落实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统筹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和金融信息化建设;参与筹措建设资金,指导监督政府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开展与港澳台的金融交流合作,拟订珠港澳区域金融合作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珠港澳金融市场互相开放;培育、发展银行信贷市场,统筹协调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组织推进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专业财务公司等地方银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征信系统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托机构的资产重组和风险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欺诈、挪用、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资本市场科。

  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指导、协调产权交易、创业(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的设立、变更审核和备案管理,指导、协调企业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指导、管理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托管、转让、交易,指导、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及重点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和机构风险。培育、发展地方金融体系,拓展融资渠道;发展、管理、监督政策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组织),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化解融资性担保风险,管理、监督和稽核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运营,促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