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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鄂州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一)泽林镇涂桥村
  市国土部门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区域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并完善应急预案。鄂城区政府应加强对该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开展群测群防,做好主要影响区域的治理工作,于2009年7月中旬前完成征地范围内所有房屋拆迁。程潮铁矿应加强地面塌陷与沉降的技术监测,及时向辖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提供监测资料;结合井上井下施工对照图,定期分析井下开采活动对地面的影响,组织技术人员及时绘制新的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错动区域图,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准确数据;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应及时报告;对本矿区及采矿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应及时进行有效治理和预防。
  (二)泽林镇广山矿区
  该矿区在进入负95米以下矿体采矿前,泽林镇政府和楼下村应聘请有专业技术资质的单位,充分论证采矿活动对附近地面建筑以及106国道的影响程度,编制新的开采设计和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预防突水、泥石流、崩塌与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应组织矿山企业和村民小组加强对西部、南部地面沉降与变形的监测,加强地下水水文观测,预防岩溶塌陷,暴雨季节应停产;受地面变形影响的矿区公路应予封闭,发生墙体开裂的房屋应予拆迁。
  (三)汀祖镇吴垴村大洪山矿区
  大洪山铁矿需进一步查清老采空区、老井巷的分布、规模、危害程度,对老采空区、老井巷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在开采中加强对地面变形、不稳定斜坡的监测,对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暴雨季节应停产;小红山一带应禁止疏排地下水和采矿活动,以免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四)汀祖镇丁坳村大铜坑矿区
  1、建立矿坑涌水量与地下水位观测系统,地下水位观测孔主要布置于覆盖型大理岩岩溶区。根据监测资料对岩溶塌陷进行分析预测,当井下发生突水时,应及时预测塌陷,并对周边居民发出预警。
  2、在采空区对应的地表设置地面变形观测点,定期采用仪器进行监测,设置一定路线进行宏观巡查。
  3、地表出现沉降、开裂等变形破坏时,应立即划定危险区域范围、设置警示标志,限制人畜进入,组织回填。在险情未处理完毕之前,应暂时停止危险地段的地下开采。
  (五)汀祖镇丁坳村小铜坑矿区
  1、宏盛矿业公司应设置多个水文观测孔,观测矿井疏排水引起的地下水位变化动态,并聘请专家对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作出预测分析。
  2、市、区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地面沉降监测,对房屋开裂缝开展长期监测。当地政府应启动群测群防系统,宏盛矿区应进行封闭管理。
  3、对岩溶塌陷预测影响范围内的房屋及其它地段开裂严重的房屋采取搬迁避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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