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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9)


  (3)有在发现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确诊病例地区的居住史。

  2、疑似病例:曾到过疫区,或与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也可流行病学史不详),1 周内出现流感临床表现,呼吸道分泌物、咽拭子、痰液、血清H 亚型病毒抗体阳性或核酸检测阳性。

  3、临床诊断病例:被诊断为疑似病例,且与其有共同暴露史的人被诊断为确诊病例者。

  4、确诊病例:从呼吸道标本或血清中分离到特定病毒;RT-PCR对上述标本检测,有甲型H1N1流感病毒存在,经过测序证实,或两次血清抗体滴度4 倍升高,可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

  我市首例确诊病例必须经省专家组会诊并报卫生部确认。

  (二)病例报告

  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医学观察病例时,于2小时内通过电话报告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市疾控中心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并电话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时,于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为加强相关疫情处理信息的报告工作,决定暂时利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事件调查处理和病例个案信息报告,报告事件类别选择“其它类传染病”下的甲型H1N1。

  四、疫情监测

  (一)常规监测

  1、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详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对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接触史以及近期曾赴墨西哥和美国等疫情发生地旅行的流感样病例要进行登记,并立即向市卫生局和市疾控部门报告。

  2、市直各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机构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发现流感暴发疫情,应按照《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的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置。

  (二)应急监测

  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甲型H1N1流感应急监测工作。

  1、由省级农业部门确认发生动物猪流感疫情。

  2、接壤地区发生动物猪流感或甲型H1N1流感疫情。

  3、出现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五、预防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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