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产业集群发展指导科
协调拟订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相关政策;指导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发展定位,扶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协调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产业集群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招商分局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全市境内工业和信息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并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招商引资项目论证评估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对外发布等工作;负责全市工业领域跨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和管理;负责承办企业国内外产品展销、洽谈及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国内外合资合作及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对外经济协作与配套。
(十三)电力科
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力行业规划;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电力行业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拟订下达电力供需调控计划,协调解决电力运营中的重大问题和市场供需矛盾;培育和监督电力市场;参与电力工业行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参与电、热价格调整和整顿等管理工作;负责加强电力需求管理;负责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负责电力设施300米内爆破作业许可;负责风力发电、电力设施保护区作业的种植活动许可;指导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四)信息产业规划指导科
拟订信息产业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调发展;指导产品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负责军事电子科技工业的行业管理;监督电子信息产品质量,对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进行宏观管理;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
(十五)软件服务业科
促进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全市软件企业申报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工作;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推进软件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
(十六)信息化推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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