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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三)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军工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工业领域跨地区经济协作,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交流。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财务、国有资产、车辆、保密、保卫、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机关日常工作。

  (二)综合调研科

  承担委内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工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年度课题安排意见;参与重大综合性调研,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收集、上报重要业务信息;负责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指导企业家协会具体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有关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协调煤炭、石油、天然气、运输等生产要素,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组织综合协调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及应急物质保障协调工作;负责综合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交通发展政策;协调重点企业、重点物资及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工作;组织协调春运等假日运输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的管理;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中小企业指导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管理创新、科技创新;组织实施全市中小企业创办的扶持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及产品出口工作;监测和分析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和指标统计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指导全市中小企业诚信体系、信用担保机构业务工作,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协调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宏观指导民营企业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中小企业上市、发债、租赁等多渠道融资工作;推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业辅导孵化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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