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9〕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辽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辽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48号),设立辽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并挂辽阳市中小企业局牌子,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原市信息产业局的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和稀土行业发展工作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划出的职责

  将原市经济委员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有关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增加的职责

  新增指导全市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职责。

  (五)强化的职责

  强化对全市中小企业创办、经营的指导和服务,构建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全市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负责规划工业、信息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指导和推进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建设;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负责盐业市场管理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