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员编制
市卫生局行政编制 34名。其中:局长(兼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规定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条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的监督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四)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起草职业卫生规范性文件,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五)辽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市卫生局,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设主任1名(副处级)。
(六)辽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制定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置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设主任1名(正科级)。
(七)由市卫生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适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