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测和不良反应事件的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监测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与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餐饮服务监管科
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和监督管理稽查制度;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依法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五)药品注册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的法定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地方地道药材标准;承担药品、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的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和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负责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销售和储存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生产环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兴奋剂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负责市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风险评估及药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
(六)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产品分类目录;按权限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受省局委托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的审核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医疗器械产品一类注册的现场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风险评估及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药品市场监管科
监督实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承担药品经营企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兴奋剂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负责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监督管理;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资格的审查及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