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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9〕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和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
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正确把握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力度和节奏,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抑制我市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新兴产业有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我市部分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

  近年来,我市产业发展总体向好,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在目前国家指出的部分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行业中,涉及我市的主要为钢铁、水泥2个行业。其中,对全市203家钢铁落后产能企业,我市已关闭179家、升级改造24家,淘汰落后产能达200万吨,提前完成了3年治理整顿规划;对全市25家落后产能水泥立窑企业、47条生产线、落后产能950万吨,现已改造升级新型干法生产线8条,关闭立窑企业10家、22条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400万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我市上述行业出现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保增长中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坚持产业政策导向,引导新兴产业有序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正确把握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政策导向

  (一)钢铁。在减少和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通过淘汰落后、联合重组,加快钢铁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推动我市钢铁工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2011年底前,全部关闭我市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碳钢企业吨钢综合能耗要低于620千克标准煤,吨钢耗用新水量低于5吨,吨钢粉尘排放量低于1.0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1.8千克,二次能源基本实现100%回收利用。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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