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产品加工科(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国家和省农业产业化政策;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贯彻落实省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和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系统统计及数据分析;指导农业产业化重大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拟定创汇农业发展规划;承办有关农业方面涉外事务。
(四)农村经济体制和经营管理科(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指导中心)
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做好稳定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管理工作,落实《
农村土地承包法》,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经济审计和农村经济调查工作;培训农村财务人员、审计人员;做好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政策落实工作和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负责农村政策、经营等方面的信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负责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水产科
拟订全市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渔业生产的科技引进、项目开发申报、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渔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水产养殖业发展,发放并管理全市水产养殖使用证和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负责渔药的监督管理;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承担渔业经济发展的统计工作,指导现代水产业园区建设。
(七)科技教育科
拟订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与政策;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具体工作,负责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立项申报及科技成果推广推荐评审工作;负责农村实用人才和拔尖人才培训吸引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负责农机操作人员培训;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与指导服务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