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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08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08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爱卫办字〔2008〕3号)


各市爱卫办:
  现将《辽宁省2008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辽宁省2008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调、以人为本、全民动手、因地制宜、科学决策、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典型引路、全面发展的工作原则,大力开展以健康促进为重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城市以健康街道(社区)建设为龙头,进一步加强卫生城市和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农村稳步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和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全面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做好除“四害”工作;通过全民健康教育和环境卫生质量不断改善,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贡献。
  一、大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强化爱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春季灭鼠和熏杀越冬蚊虫等除害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发动群众,通过义务劳动和专业治理,集中组织开展越冬垃圾、残冰积雪、卫生死角、“四害”孳生地的清理活动。城市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农村整治村屯街路、路沟边渠、庭院畜圈的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
  进一步加强各地爱国卫生投诉平台的管理,对群众反映的国卫生工作热点和难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问题,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省爱卫办年终将抽查各市投诉处理平台的运转情况,每市调阅10份群众投诉处理结果。
  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法制建设,加大对环境卫生、专业卫生和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卫生执法力度。对各地卫生状况采取暗访明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检调研,并由省卫生监督所爱国卫生监督办每市调阅10份监督执法文书,规范各市的监督执法工作。
  二、全面启动健康街道与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大力推进《辽宁省建设健康街道和健康社区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在全省建立起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的健康街道和健康社区示范点,通过学习交流、技术评估总结建设经验逐步推广。每个市以区为单位必须有一个街道和社区通过省里组织的健康街道(社区)技术评估。
  按照《辽宁省爱国卫生工作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省级和市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卫生单位活动,提高卫生创建质量。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级卫生单位和卫生村将不再设定名额数量限制,由各市把关考核验收,省里抽查复核,若市里未按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将取消市里的考核权限。今年各市必须有一个以上的镇和村进入省级卫生创建考核程序。对获得卫生称号的地方将加大暗访力度,确保卫生称号的质量;对放松管理,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滑坡的地方,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针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连续2次通报仍不改进者要取消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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