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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夏骏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夏骏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8]249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夏骏军同志职务聘任的请示》(永保粤字[2008]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夏骏军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请你分公司于收到此文的五个工作日内持本文和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局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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