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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梅州兴宁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梅州兴宁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8]140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梅州兴宁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合保粤分发[2008]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梅州兴宁营销服务部(详见附件)。

  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为:(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你分公司应于收到本文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此复

  附件: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申报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保险营销服务部名称机构编码主要负责人地址
1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梅州兴宁营销服务部L10326XNG001李妙晖广东省兴宁市兴华路31号第三屋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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