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国花园支行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172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我行辖属机构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粤中银金[2008]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国花园支行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八年六月六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国花园支行 | 67184484 | 67184484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平月路南国一街1-7号首层(01)、(02) | 机动车辆险、企财险、货运险、建安工险、家财险、责任保险、船舶险、与贷款抵押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信用保险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保利国际广场支行 | 66594763 | 66594763 |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首层 | 机动车辆险、企财险、货运险、建安工险、家财险、责任保险、船舶险、与贷款抵押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信用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