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224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1);核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等7家单位增加险种(详见附件2);1家单位已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3)。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1、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2、核准增加险种一览表
3、已有已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人名单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 66997199 | 66997199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81号01房 | 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机动车辆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船舶险、建安工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