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设立清远营销服务部有关问题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8]303号)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营销服务部的请示》(都邦粤分发[2008]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不同意设立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营销服务部。
二、不同意原因如下: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4]3号)第
十五条“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内控制度健全,无受处罚的记录;经营期限超过2年的,最近2年内无受处罚的记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