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236号)
各市卫生局:
从卫生部获悉,2005年我国霍乱疫情大幅度上升,报告病例数比2004年上升298%。2005年我省也发生了霍乱病例。专家预测,随着全国霍乱发病的进一步上升,我省也有可能出现霍乱流行,疫情形势仍十分严峻。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6]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及时发现病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防止疫情蔓延。6月1日-lO月31日期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腹泻病门诊)工作,做到“七专”或“四专三兼”(专诊疗室、专观察室、专药房、专用厕所或专(兼)职医、护、检人员),要认真进行腹泻病人的登记和筛检,做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真正做到对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蔓延。
二、各地要继续做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外环境监测工作,密切注意疫情动态,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尤其要重视对饮食服务业、学校、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加强对海、水产品的采样检测等监测管理,并对2005年外环境水体霍乱弧菌阳性点进行病原学追索工作。
三、各地要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每日审核分析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疫情情况,一旦发现霍乱病例,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实施有效控制措施;加强对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疫源追踪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切实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处理工作。各地要早安排、早部署,做好药品、试剂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
四、做好重点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各地要重点抓好对建筑工地、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传染病防治措施,防止校园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五、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防止因聚餐引起肠道传染病暴发和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经营水产品的餐厅(馆)、农贸市场、超市实施重点检查和监控,严格食品卫生制度,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要坚决整改或予以严厉查处。各地要督促水产品经销商严格执行经营索证制度,加强对水产品的抽检工作,从源头上防控霍乱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