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412号)
各市卫生局,沈铁、辽河油田卫生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健康教育所,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的关键阶段。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控制重大和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促进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工作回顾
(一)“十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的成绩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部门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充分发挥部门间的协同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开展疾病监测,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使我省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有了很大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十五”期间,我省先后利用国债资金1.1442亿元,地方配套资金5805万元;日元贷款1993万美元,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使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房屋、实验室设备有了很大改观。目前,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省和沈阳、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了国家级实验室认可。全省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
全省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对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了规范的抗病毒治疗。采用现代结核病防治策略,对发现的传染性结核病人进行免费治疗,实现了新发涂阳病人发现率70%的目标。计划免疫工作通过了卫生部评审,“四苗”接种率达到98.0%,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96.9%,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地方病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强,碘缺乏病综合干预项目通过了卫生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组织的评估,有望实现全省消除碘缺乏病的承诺目标。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完成了6个市38355人行为危险因素调查,并通过国家验收;完成了 “辽宁省城乡居民生存质量研究”等10余项科研课题;积极探索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方法和行为干预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