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虎门营销服务部等机构变更地址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8]232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东莞中心支公司虎门、樟木头营销服务部变更经营地址和变更负责人的请示》(新保粤发[2008]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虎门营销服务部由东莞市虎门镇新洲一巷70号第三层迁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创丰商业大厦六楼612-613单元。
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樟木头营销服务部由东莞市樟木头镇罗村永宁路18号七楼迁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振兴街25号三、四楼(原东莞市樟木头镇长征路副一、制衣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