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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阳江营销服务部变更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阳江营销服务部变更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8]248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阳江营销服务部变更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的请示》(泰康穗字发[2008]第1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阳江营销服务部变更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

  二、该中心支公司须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三、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中心支公司地址为广东省阳江市东风三路71号。

  四、梁康德已取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根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无需重新核准其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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