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广州市邮政局电子商务分局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457号)
广州市邮政局:
你局《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穗邮政[2008]2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广州市邮政局电子商务分局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广州市邮政局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广州市邮政局电子商务分局 | 73295659-3 | 73295659 | 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19号3楼 | 人身意外伤害险、机动车辆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