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4)加强对林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各级政府要把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建设的投资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有关部门要加紧制定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办法,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对林业实行优惠信贷政策,积极探索开展森林资源财产保险业务。
  三、总体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总体目标
  争取用2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服务,规范管理,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逐步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2008年完成36个乡(镇、街道办)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见附件),2009年完成剩余乡(镇、街道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具体工作步骤包括5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机构,广泛宣传发动,分级开展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和林业业务知识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2.调查摸底阶段。主要任务是:核实山林权属、勘定面积和四至界址并进行登记和绘图,了解基本情况,公示勘测结果,征求村民意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改革方式。
  3.解决矛盾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解决林权纠纷和规范承包合同的工作机制,采取得力措施,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完善承包合同,直至确权发证。
  4.建档发证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对勘界确权结果审核无误的基础上,核发全国统一制式的林权证,建立林权制度改革档案。
  5.总结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分级全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具体的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环节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全面实施林业生态市建设的重要突破口,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明确责任,紧密配合。各级发展改革、监察、民政、司法、财政、人事、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法制、信访、档案、金融保险、新闻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形成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整体合力。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政策研究、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要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考虑,确保改革不增加农民负担,不产生新的债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