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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封开营业部等三家机构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封开营业部等三家机构开业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9]1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封开、塘厦、清新营业部申请开业的请示》(泰康穗字发[2008]第20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封开营业部、东莞中心支公司塘厦营业部、清远中心支公司清新营业部等三家机构开业,上述机构须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封开营业部的营业地址为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江口镇大塘一路93号首层靠南侧一卡铺面及2-4层;东莞中心支公司塘厦营业部的营业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塘龙东路63号综合楼7楼706单元;清远中心支公司清新营业部的营业地址为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玄真路武装部大院A幢首层1至2号铺位和A座202至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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