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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265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医疗机构,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各附属医院:
  现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06]16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院管理工作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继续将医院管理年活动作为医院工作的重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与安排。进一步明确目标、周密安排。要结合《通知》中的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按照《辽宁省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辽宁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内容,狠抓薄弱环节,在已经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通报巡查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促进医院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院管理年工作,充分发挥医院领导班子的作用,明确医院院长是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医院院长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那些软弱涣散、不能领导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医院领导班子,要坚决进行整顿。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及时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的经验,采取各种方式组织交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医院管理年活动取得的良好效果深入人心,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加强医院管理带来的益处。
  四、省卫生厅将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知》的部署,于6月召开全省第二次医院管理年阶段性工作会议,对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动员,对一年来医院管理年工作、全省督导及三级甲等医院复核评价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全省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检查情况等。将于7月至年底,对各市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市的重点医疗机构进行巡查,并通报督查和巡查结果。2007年1月至3月对全省医院管理年工作进行总结,并陆续对全省三级甲等医院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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