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护理管理人员实施分层次培训;
辽宁省护理学会负责以下工作:
(1)2006年底前完成对各级护理学会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方案的制定;
(2)护理部主任及三级医院护士长和师资骨干队伍的岗位培训工作;
(3)2006年底前完成组织调查各层次护理管理人员的基本状况、知识需求等情况;
(4)制定相应岗位培训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效果考核评价标准、组织编写培训教材;
(5)建立培训基地及制定标准。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
护理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发挥护理专业优势,延伸护理服务领域,提供符合人群健康服务需求多样化的护理服务。
积极开展社区护理工作,按社区需要调整职能,充分发挥护理专业在预防疾病、维护生命、减轻痛苦和促进健康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社区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社区护理人员的整体水平和素质,使社区护理服务做到“贴近社区、贴近家庭、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充分发挥医院护理技术水平和力量,将单一的医院内护理转变为多元化的社区健康护理、院前护理、临床护理、康复护理的全程护理模式。
社区护士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实施要求:
1、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护理人员现状进行调查,按要求配置社区护士;
2、辽宁省护理学会负责社区护士师资培训工作,制定全省社区护理人才培养计划、方案;
3、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
(1)社区护士岗位设置标准;
(2)社区护士工作制度及考核标准;
(3)建立社区护士培训基地。
(八)加快和推进护理教育改革,适应社会需求和临床护理工作需要。
树立教育为临床服务、为社会服务的理念,根据社会需要,结合临床需求,修订和完善各层次护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加快护理教育的教学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的护理教育模式,大力发展高等护理教育,逐步减少中等护理专业教育比例,积极进行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及教学内容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突出护理专业特点,在护理基础课程设置中,增加社会学、心理学、人际交流与沟通、美学、礼仪等人文和社会科学方面知识的比重;在专业知识中,增加与护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公共卫生知识、康复指导、保健、老年护理、心理护理等内容;在能力方面,注重评判性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进一步调整护理教育层次结构。到2010年,各层次护理教育的招生比例中专应控制在50%以内、大专达到30%以上、本科及以上占20%的结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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