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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省农业厅成立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对达到Ⅱ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启动省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指挥机构

  总 指 挥:省农业厅厅长。

  副总指挥:省农业厅分管副厅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处、办公室、计财处、政策法规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种植业处、科教处、省畜牧兽医局各处室、信息中心、农技中心及各站、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

  2、职责

  贯彻执行农业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设在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处。

  1、办公室主任

  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处处长(兼任)。

  2、职责

  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专家组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工作,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方案;协调、管理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市、县、各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向应急指挥部及其各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三)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处: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拟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农资市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处罚的监督;报送应急信息,分析应急动态等工作。

  办公室:参与应急指挥部工作,负责与省应急办、省新闻办等部门的联系和衔接,组织、协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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