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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对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对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7〕88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从2005年起,我省卫生系统全面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管理,根据卫生部要求,省卫生厅决定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督查内容及形式:
  督查的内容以卫生部下发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及《辽宁省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为标准,重点检查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绩效等方面情况。
  省卫生厅将组织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医院汇报、专家现场检查等形式对各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并反馈检查结果。
  三、督查时间:从2007年4月起,至2007年年底结束。
  四、有关要求:
  1、扎实推进管理年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按照卫生部的要求,我省把继续深入开展管理年活动作为2007年医院管理工作的重点,并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推动医院管理年活动扎扎实实开展下去,并取得实效。
  2、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各单位要如实汇报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反映医院建设的真实水平,坚决杜绝各种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应付检查的作法和行为。督导组在检查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帮助医院查找制约医院建设和发展的“瓶颈”问题,结合医院的实际,帮助医院理清思路,促进医院的发展。
  3、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结合这次督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和整改,要在持续改进的过程中,建立起适合现代管理理念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医院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联系人:王大庆
  联系电话:024-2339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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