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召开动员会、专题工作会等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巾帼致富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妇女学科技、用科技、上项目、求发展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选准村户和项目。严格把关,选择经济发展基础好、信用环境好、发展潜力大、见效快的村和户,侧重扶持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力强、政府鼓励发展的养殖业、种植业等产业化项目。
(三)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加大科技培训和服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进村入户,了解妇女群众的技术需求、信息需求,积极帮助其解决生产、销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广大妇女尽快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增强抵御市场风险和运用新技术的能力,不断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
(四)加强诚信教育。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强化用贷妇女诚实守信意识。进一步建立完善小额联保贷款运行机制,采用“三户”联保形式,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培育巾帼信用村,有效降低信贷风险,力争贷款资金入户率、项目成功率和贷款到期归还率达到100%,推动巾帼致富活动小额贷款实现良性循环。
(五)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对利用小额联保贷款致富典型、诚信用贷典型的培育工作,用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的典型,激发广大农村妇女创业致富的热情与干劲;引导先富起来的巾帼致富带头人帮助更多的妇女学技术、上项目,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三门峡市利用小额联保贷款开展巾帼致富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全力推进巾帼致富活动的实施。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巾帼致富活动扎实开展。各级妇联要配合农村信用联社做好资金支持对象的推荐等前期工作,并对用贷妇女进行诚信意识教育。农业、林业部门要做好优良项目的筛选、推荐,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各农村信用联社要积极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适当优惠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手续,实行“三户”联保,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及时发放小额联保贷款,提供优质的资金结算等服务。
(三)抓好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解任务,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建立符合我市实际、适应农村妇女需求、有效减少承贷压力、提高贷款效益的“多赢”运作机制,促进全市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