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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妇联等部门关于利用小额联保贷款开展巾帼致富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妇联等部门关于利用小额联保贷款开展巾帼致富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妇联、市农信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利用小额联保贷款开展巾帼致富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利用小额联保贷款开展巾帼致富活动的意见
(市妇联、市农信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为创建一批巾帼科技星火致富活动基地,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推动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实现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省妇联、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联合在全省农村妇女中实施“巾帼科技星火工程”的意见》(豫妇字〔2005〕20号)精神,现就我市利用小额联保贷款开展巾帼致富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的,以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能力为着力点,实施优惠政策,落实富民举措,集中资金、技术、信息等有重点地对农村妇女进行扶持,努力培育一批经济强村和巾帼致富带头人,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目标要求
  按照培育典型、示范带动、整村推进、全面发展的原则,结合实施“巾帼科技星火工程”,着力培养一批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创建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巾帼科技星火致富活动基地。各县(市、区)每年要确立2-3个村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和扶持,建成“巾帼科技星火致富活动示范村”,其标准为:
  (一)村“两委”积极实施“巾帼科技星火工程”,重视支持示范村创建,为妇女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二)每年小额贷款扶持妇女20-30名,见效率95%以上。
  (三)全村致富氛围浓厚,妇女劳力上种植养殖等致富项目占妇女劳力总数的70%以上;全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四)全村主导产业比较明显,诚信风气浓厚,有一定影响力、带动力。
  (五)村妇代会组织健全,作用发挥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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