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抓取。门户网站按照设定地址,抓取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公布的信息内容,导入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的主页与门户网站直接链接;栏目链接是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的有关栏目与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进行链接,以方便用户访问。
(四)栏目共建。“热点”专题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门户网站与相关单位合作建设,共同维护。
三、内容管理
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的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内容编辑更新、指导监管、日常维护等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政府远程数据通信站承担)。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向门户网站提供信息并负责内容的审核把关。
四、内容保障措施
(一)为有效解决网站建设中重复浪费、信息孤岛以及人才和资金缺乏等问题,切实提高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这次升级改版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软件,分级保障管理”的原则,开发建设母网站带子网站的网站群系统。市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等工作。门户网站在开发时预留了充足的空间,供各级政府、各单位加入使用。
(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建立适应网上互动栏目内容要求的“受理-办理-反馈”工作机制,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提高网站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网站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四)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对网站建设应坚持做到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建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提供必要的经费,逐步建立规范、高效、可靠的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运行维护更新机制。
(五)已经建有网站的单位要进一步升级完善,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共享、服务公众的力度,做好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的保障工作;没有网站的单位要抓紧建设。
五、建立健全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