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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上旬)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协调民政、农业、建设、等部门组成专项调研工作组,深入辖区乡(镇)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提出消防队(站)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为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打好基础。
  (二)全面建设阶段(6月中旬-8月底)
  1.建立规章制度。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应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即专兼职消防队职责、专兼职消防队队长职责、专兼职消防队队员职责、学习训练制度、执勤值班制度、车辆器材保养制度、考核奖惩等制度。
  2.配备人员及车辆器材。重点乡(镇)的多种形式建队(站)配备的车辆必须是经过CCCF认证的消防车辆,器材按规定进行配备,并且要有2间办公场所、2间值班人员住宿营房、1间放置消防器材库室场所及必要的训练场地,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5-7人。其他乡(镇)配备改装奔马多功能三轮消防水罐车,器材装备按乡(镇)消防队标准进行配备,应有1间办公场所、1间放置消防器材场所、1间住宿营房和必要的训练场地,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5人。
  3.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和乡(镇)两级政府要将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车辆器材维护保养费用、燃油费用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上中旬)
  各地对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工作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9月5日前将每个乡(镇)消防队(站)的档案资料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市政府将组织人员于9月15日前,对各地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并将此项内容纳入市政府年终消防目标考评的一项主要内容,对落实不力、工作缓慢的县(市、区)政府实行行政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工作,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市长黄保卫为组长,市公安、消防、农业、农机、建设等部门主管消防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全市推进农村乡(镇)多种形式建队(站)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要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消防工作的重点,明确目标,健全机构,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强力推进消防队(站)建设。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地要在对处于城市消防队保护以外的农村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确定建队(站)的模式和规模。参照建队(站)模式、标准,制定具体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全面实施,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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