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7〕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乡(镇)
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06〕52号)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政〔2006〕55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构建广大农村基层防控火灾组织网络,全面提高农村防控火灾能力,现就进一步推进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河南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07-2010年)》,借鉴2006年我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验,在全市所有公安消防队保护以外的乡(镇)建立有固定场所、有固定人员、有消防装备、有经费保障的消防队(站)。
  二、建队(站)模式
  农村消防队伍要切实担负起农村日常防火检查、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具体建队(站)模式有:
  (一)依托当地经济效益好、规模大、实力雄厚的企业,建立专职或乡(镇)政府与企业联办队,承担本乡(镇)范围火灾扑救任务,队员为企业职工,按企业模式管理,乡(镇)政府适当予以经济资助和补偿。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队伍日常防火检查及火灾扑救职责,并签订协议(消防装备器材配备见附件2标准一)。
  (二)依托治安巡防队,建立集治安巡逻、防火灭火于一体的多功能专(兼)职消防队(站)。县(市、区)、乡(镇)政府要明确队伍职能,一次性投入配备器材(消防装备器材配备见附件2标准二)。
  (三)依托乡(镇)、村基干民兵组织及基层武装力量,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完善制度,明确人员,落实装备、办公地点。要明确人员的职责分工及防火检查巡查、火灾扑救的有关事项(消防装备器材配备见附件2标准二)。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