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
(三政办〔2007〕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为提高政务信息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促进政务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
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全面收集反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为市政府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信息采编和传递,应当快速及时,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二)反映的情况要真实,语言表达要准确,重大情况认真核实。
(三)坚持客观全面地反映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
(四)反馈的信息须有新情况、新内容、新观点,有决策参考价值。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妥善处理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信息。
三、工作机制
(一)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及乡(镇)直报点要明确相应机构,配备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地、本系统所属单位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业务指导。
(二)根据信息服务功能不同,建立固定的信息刊物。上报信息分别上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其他信息刊物呈送市领导的同时,按刊物的发放范围分发有关单位。
(三)政务信息收集编发,应当通过市政府系统办公资源网传送。可对外公开的信息,交由市政府远程数据通信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四、报送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