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93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代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惠州、江门和茂名中心支公司申请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粤阳光财险[2009]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等四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 68248583-3 | 68248583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广场B座第八层F-K室 |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保险业务 |
1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 | 68242292-0 | 68242292 | 广东省茂名市高凉北路2号豪丰大厦二、三层 |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保险业务 |
1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 | 68246862-X | 68246862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一路42号潮商大厦7、8楼 |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保险业务 |
1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 | 68057707-2 | 68057707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1号世贸大厦34楼 |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保险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