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广州白云信达汽车维修中心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104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与广州白云信达汽车维修中心等单位建立兼业代理关系的请示》(安邦粤发[2009]1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广州白云信达汽车维修中心等两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广州白云信达汽车维修中心 | 19070188-6 | 19070188-6 | 广州市白云大道北黄边路610号 | 机动车辆险 |
2 | 广州市白云区穗菱汽车修配厂 | 75775331-1 | 75775331-1 |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544号 | 机动车辆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