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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着力提升农村群众的金融素质。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着力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金融素质。整合行政部门、群团组织、金融部门、金融机构等各方面的资源,构建“县-乡-村”三位一体宣传教育和培训网络,培养一支相对稳定的懂法律、懂金融、能宣传、善协调的农村金融宣传教育和培训队伍,促进宣传教育和培训常态化。突出抓好党政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中小企业主、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经济能人、种养大户的教育和培训。重点开展好征信、货币信贷政策、支付结算、反假币、反洗钱、理财、保险、证券等金融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五、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月)。

  1. 召开全区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对全区扩大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 成立自治区扩大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

  3. 各市和试点县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试点县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月-10月)。

  1. 各市和试点县按全区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的部署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2. 各市和试点县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初步形成支持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体系。

  (三)总结深化阶段(2010年11-12月)。

  1. 对各试点县的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估;

  2. 召开阶段性总结会议,研究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工作。

  六、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领导,自治区成立农村金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各单位所承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市和试点县要分别成立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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