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三门峡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抽调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协调小组,做好家电下乡实施期间的市场秩序维护和安全工作,把这项惠及农民的事情办好。
  市、县两级商务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1名副局长具体负责,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销售管理工作。公布联系电话,加强联系沟通,重大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部门报告;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实行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为群众解疑释惑。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和工业园招商局要于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报市商务局。
  为确保我市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市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系人,并将名单报市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2951892)。
  附件: 1.河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案
  2.三门峡市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
  3.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
  4.河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汇总表

  附件1:
河南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案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为促进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07〕710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对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补贴。为确保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和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
  家电下乡补贴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自愿申报、据实拨补”的原则。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品种。农户购买家电补贴品种为彩电、冰箱(冰柜)和手机,具体品牌和型号按商务部和财政部规定执行。补贴产品价格为:彩电单价1500元(含1500元,下同)以下、冰箱(冰柜)单价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1000元以下。
  (二)补贴标准。财政部门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三)补贴依据。具有河南省农业户籍的农户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于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具有河南省农业户籍的农户(下称购买人),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在一个补贴周期内,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2台(部)。
  三、补贴申报和兑付
  (一)农户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后,应及时持身份证、发票原件、产品专用标识卡、储蓄存款折账号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商务部门或商务部门委托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商务部门)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