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市天目山路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7]第2051号)
申请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设立杭州市天目山路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浙人保健康发 [2007]44号)符合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设立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如下: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市天目山路营销服务部;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杭州市天目山路53号富欣大厦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