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7]第2059号)
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开业的请示》(国寿财险发[2007]309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核准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1.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开业;2.该分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经营区域为浙江省行政辖区;3.核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地址为杭州市青春坊33幢11楼、18楼;4.你公司应及时到我局领取该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后,该分公司方可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