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2007年省市政府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的通报
(辽卫字〔2008〕1号)
各市卫生局:
按照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07年省市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标准的要求,受省政府的委托,省卫生厅组成了由厅领导带队,厅机关相关处室处长参加的10个考核组,于2007年12月20日-28日对各地省市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全省各地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全年工作安排,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作为各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扎实开展工作,卫生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从考核的情况看,各地完成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第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省市政府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工作任务作为政府的大事来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这条主线,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卫生工作任务。锦州市人民政府刘志强市长亲自主持政府常务会研究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和设置规划,并视察工作进展情况;铁岭市委、市政府把新农合、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事业经费投入等内容作为考核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朝阳市政府把开展新农合工作作为2007年政府为民办15件实事之一,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新农合工作,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卫生工作的开展。
第二,在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巩固与完善。各地均已建立起新农合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实现了平稳运行。全省各市筹资水平全部达到年人均50元标准,其中,沈阳市已达到60元标准,大连市达到80元标准。新农合资金的使用逐步趋向合理,基本建立起钱帐分离的封闭运行机制及有效的内部监控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加强基金管理的同时,简化了到县外就诊患者的报销手续,真正做到了利民、惠民,让广大参合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2007年,全省共补偿支出8.78亿元,累计受益达1074.85万人次,受益率56.97%。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参合农民就诊率和住院率逐步提升,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得到有效缓解。在推行新农合制度的同时,各地利用国债资金和省财政专项经费加强县、乡两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建设、加快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进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第三,各市加大了政府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逐步完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级卫生部门主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我省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97所,占机构总数的63.9%,其中58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了刷卡消费,方便了广大城镇居民就医。全省基本建成了适应城市居民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100%的城区及94.1%的县级市均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95.69%,其中,沈阳、大连、锦州、辽阳、盘锦市达到了100%。各市还结合本地实际 ,积极进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取得了一定进展。沈阳市和平区率先开展了“收支两条线”试点工作。铁岭市开展了“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试点,由政府出资购买高血压病人管理、老年保健、精神病人社区管理等18个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