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邢政办函〔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大群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戴占银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项目建设、财税、工业和信息化、政法、法制、档案、信访稳定、民族宗教、应急管理、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邢台调查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信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档案局、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仲裁委员会、市投融资管理中心、邢台宾馆、市供电公司。
协助刘大群市长负责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
负责与人大、驻军、人武、市法院、市检察院、无线电管理分局、通信和邮政公司、市工经联、市总工会、市共青团等方面的工作联系。
常丽虹副市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地震、旅游、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地震局、市旅游局、七里河管委会。
负责与市政协、民主党派、市残联、市妇联、市计生协会、市文明办、市红十字会、市社科联、市文联、市作协、市科协和邢台报社的工作联系。
刘劲松副市长:负责农村、农业、水务、供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气象局、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市农科院。
协助张明杰副市长负责人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