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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组织领导

  为认真完成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工作,成立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邱刚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喇宏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陈万龙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戴玉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雪飞 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福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徐保虎 市地税局副局长

  雷 聪 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金延华 市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勉树云 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

  叶建国 兴庆区副区长

  邓 华 金凤区副区长

  金 花 西夏区区长

  宋弘阳 灵武市副市长

  陈艳菊 贺兰县副县长

  达 英 永宁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戴玉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纳入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在经费、车辆、设备等方面给予保障,并加强街道兼职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各街道的具体情况、地域范围、人员状况,按照程序和标准聘任部分兼职监察员。同时,要建立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辅助工作。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可在自治区下达的2009年800个公益性岗位指标中安排,按照每个网格配置1名人员,从大中专毕业生和4050人员中招聘,经培训取得《兼职劳动保障监察证》《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证》后上岗。被招聘的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待遇标准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相同,除公益性岗位补贴外,不足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专项安排。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制度,制订网格监管职责、工作程序、具体目标、监督考核、信息报告和人员管理等制度。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做好工作协调,保证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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