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设置
1、网格化设置。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市、县(市)区、街道(镇)劳动监察组织网络体系,将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按照区域分布自上而下划分为若干片、块、格,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行监督检查。我市共设四个级层网格: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应银川市行政区域设置一级网格,监控到二、三、四级网格内的内容;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应的县(市)区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监控三、四级网格内的内容;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应的街道乡镇区域为三级网格,监控四级网格内的内容;以社区(村)内较集中的用工单位区域设置四级网格,主要按照用工单位人数在5人以上,户数在80-120户之间的一个或若干个社区(村)为一个区域单元设置网格,实现劳动监察工作重心下移。
网格管理实行责任划分,每一劳动保障监察网格都要配置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进行监管,形成上下联动监管体系。
2、网络化设置。网络化监管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平台,设立用工单位信息管理、劳动书面审查管理、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管理、工资监控管理、综合统计查询管理、业务报表管理、办公管理、信访管理、系统管理等网络运行管理系统,形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对全市用人单位进行动态监管,实现全市劳动监察业务协同处理和资源共享,实现对违法案件处理全过程管理。
(三)监管措施
1、信息采集。各县(市)区要发挥街道(乡镇)地域情况熟、掌握企业情况变化及时的优势,按照“一街一册、一户一表”的原则,组织兼职监察员、协管员对网格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填写《银川市用工单位劳动保障信息调查表》。信息采集后,与已掌握的劳动保障管理情况、书面审查等信息对照,由专人输入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系统。如用人单位发生变化,要随时进行更新。
2、动态监管。对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实行分类动态管理。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信息系统,及时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劳动保障企业诚信评价办法,结合日常检查、举报投诉等情况,实行ABC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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