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0〕4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一月七日
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效率,构建我市网格化和网络化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体系,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结合我市实际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执行《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以及《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主线,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处罚分离”的原则,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劳动监察监管方式的网格化和监管手段的网络化,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执法规范化、维权人本化、监管科学化。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执法、三级监管、四级责任”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和数据全面、信息共享、运行规范化的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覆盖面,实现对用人单位的网格化、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在全市形成职责清晰、反应灵敏、信息准确、监管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平台。2010年底,全市全部达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要求。
三、两网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内容
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两级执法主体,以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三级监管主体,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监管四级工作责任要求下,依托市、县(市)区劳动保障机构专职监察员、街道(乡镇)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四级队伍,通过网络系统对网格用工单位(指本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监管,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掌握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