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晋城市天泽旅行社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晋城市天泽旅行社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2006]15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5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晋城市天泽旅行社有限公司;
晋城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平支行;
晋城市轩通实业有限公司;
沁水县大业运输有限公司;
山西太行无烟煤发展集团上海大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我局核准的险种范围内委托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产品,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维护保险市场秩序。